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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對於今次CW聯絡相關部門在開場前巡查之個人看法及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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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5/2/2014 11:20 PM  資料 短消息 
對於今次CW聯絡相關部門在開場前巡查之個人看法及疑問



相信在上星期香港各個同人版都有談論過的話題,都離不開今次CW採用了以往大型動漫節的做法,聯絡電報相關部門在開場前(即9-11am)作每個攤位的巡查,亦會作出提點。而相關部門人員亦會在場內的開場後的時間巡邏,如有發現未合法例的物品才會檢控。

當然事件議論紛紛,有人支持亦有媒體作出反對聲。支持理據約認為這次可以為同人作者增加一重『防護網』,亦可拿多一些相關意見,亦覺得同人作品與平常的出版物應『一視同仁』。而反對理據約認為同人作品乃自家製作,而大多數作者不是大組織,這樣會令創作的制限更加收窄等等。


(此相片攝於2012年的動漫
電玩節)

先勿論怎樣,現時CW的規模雖然本人覺得某程度上都不能和一年一度的電玩動漫節等等的大型活動並列,但香港同人界經過二十多年的成長下都能漸漸成為香港同人界的大型活動,其實都是一個里程碑,當然今次事件是否反映同人活動的規模已經壯大當然就太過了。

近年同人場因多次的『放蛇』『拘捕』事件而令每次的同人場感到無比的壓力及互相懷疑的氣氛下,其實同人會方及參與者在多年的痛苦檢討中尋找解決良方,有方法的都會試試看。當然本人亦覺得這次的出發點應算是出於善意及良好願望,估計原因如下:

一:參照以往大型相關類似的展覽的方法行事應該甚少出亂子。
二:之前幾屆也出現了一些同人賣本檔口在售賣途中被送檢,早點做個開場前巡邏的確可以買一個保險。
三:由於全日也有相關部門巡邏,給外人的感覺會更具規格而有可能減少『投訴者放蛇』。
四:會方已在網頁中大約講解123級刊物的大約範圍及相關法律,可算是訂下一些參展規限。
五:會方指出哪些人可執法哪些人不能,可以給參展者一些指引。
六:會方也寫到明如有需要可找大會人員幫忙..........



善意的想法本人亦覺得對同人有益,不過本人對此有一些疑問,希望集思廣益,因為如果這些問題解答不到的話,其實也很難說是『萬無一失』的,甚至恐怕會令人產生錯覺,這樣就麻煩了。

一:眾所周知為刊物評級的主要工作來自法定評審機構,而該場人員能否在兩小時內為每本的同人本即時下判斷?而最大問題就是,評一本同人誌是1或2或3級,真的要司法機構負責,而當天巡查的人員的意見能否成為真正的法律參考?『可能』一詞的確要同人參展者深切思量一下。

二:據本人採訪的經驗,有幾多同人作者會真的在9am就set好檔口?其實開場時未set好的也有不少。要在兩小時巡查好,難度很高。


三:而如果有人真的在9-11am就在場內作出投訴,究竟能否檢控?這已不是『提點勸喻』的程度呢。以往在這段時間出現的『可疑人物』亦不是沒有所聞。

四:更眾所周知的就是如果與大型書展/動漫展比較,書商及印刷商會有不少法律顧問,當然在展覽出版時出問題的情況較少,亦有法律保障。但同人團體大多只是個人喜好或只是小型同好會性質,豈會有法律顧問作發售前的提醒?而由於作品的題材可以比一般漫畫更天馬行空,相信巡查時未必如大型展覽般容易,再加上有不少同人團體來自非香港地區,而有些更沒有香港的代理,要理解就難上難。再加上書商大多以公司為負責單位,這點已經不能和以個人名義出同人本的作者比擬了。

五:始終現時最大的問題不是包膠袋的問題,現在的問題已是送檢評審的問題。要每位同人作者拿作品評審可算是不切實際,主要問題來自費用及時間。但就算在9-11am這段時間可通過的話,本人想問萬一有人在11am以後對同一種刊物作投訴的話,是否免責?而且基本上萬一出現如上次有檔被拘捕的時候,其實全檔都接近要停展,如發生得早的話其實檔主可以接近total loss。

六:其實近期如大家有留意報章也知道其實被大眾注意的已不單單是刊物,同人場多出現figure,精品,傳單等等,再加上全日有相關部門巡邏,這些產品會否成為新的『越界』問題?到時會否產生更多的問題呢?這點已不限於出版範疇,但絕對不能看小這一點,因為這些『展示品』在同人圈外的人士眼中可能未必能接受的。

七:之前幾屆亦曾聽聞有入場人士故意對某些作品及其相關作者刁難甚至作出一些較激烈的行為,而今次有公職人員在場中巡邏,會否令投訴的情況加劇?一些較『擦邊球』的作品會否更容易受到投訴?



當然,今次之措施會否成為同人作者的『防鯊網』,這點仍要時間去考證,如果暫時把創作空間的問題暫時不題,其實仍有不少的問題我想很多同人畫師都想知清楚一點。因為以站在弱方的同人作者去面對法律的壓力絕非輕易。而更長遠而言,如果這個方法將來成為同人場的慣例的話,由於同人場的題材天馬行空得緊要,相信作者與相關部門人員的思維也極有可能會非常不同,爭論會否比以往多?究竟這個方法在同人場上能否像一般大型展覽般行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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