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師大意是否就等於佢地冇錯?
提早收韁純粹騎師大意(卡洛斯)
10/11/2006
騎師若是因拉馬被捉個正�韟茬Q判罰,可以說是罪有應得,無話可說,但是像騎「天鷹」的賴維銘般因以為自己篤定得第三而沒有力策過終點,埋門一步卻被「黃金好勁」追越,換來五天停賽卻令人有點不值。這原是一個不應發生的疏忽,但多年來我在港澳兩地見過不少騎師犯此錯誤,他們絕非刻意輸馬,若是存心去輸必然一早計劃好怎麼個輸法,反而不是那麼容易出事。這些騎師純粹是輸大意,以為可以順利過終點,冷不提防有馬自不知甚麼地方殺上。
賴仔疏忽損失12萬
以賴維銘在季內十七天賽事共贏獎金約五百萬計,其個人所得份額約三十多萬,平均每個賽日兩萬,再加策騎費數千,這一時大意折換成經濟損失約十二萬大元。問題是這完全是不必要的冒險,若是受了他人茶禮一定要不入三甲,那是食得鹹魚抵得渴。若是為了節省人馬體力,就差那麼一步,所冒的險太大而基本上沒有甚麼收益,划不來之至。
若是無限上綱我們可以說是現時的評分制度使然,現行以勝負距離主導的評分制令贏的馬不想贏太多,輸的馬則盡量輸遠一點,例如此場冷手執件熱煎堆跑入第三名的「黃金好勁」,賽後便獲減一分,騎師是為這一分半分的便宜以身犯險,又將責任推在評磅員身上。
然而實際我在澳門亦見不少騎師終點前提早收韁情形,純粹是他們以為已不會再改變名次,不想被譏為盲俠闔埋眼亂騎,結果為本身愚昧付出沉重代價。其實這是很多騎師都犯的毛病,只不過有時幸好追上來的馬剛好未能越過而保住江山,那就不用受罰。又或者監管者疏忽了,例如當年經典的「日金駿馬」事件,亦成為首席受薪董事白德誠掛冠導火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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