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師萬成
廉政公署於2006年7月4日發出一份新聞稿,表示「廉政公署拘捕七名人士,包括一名香港賽馬會(『馬會』)騎師,懷疑該名騎師涉及一宗正在進行調查的受賄案件,因其向他人提供賽馬『貼士』,換取他人代為在賽事中下注作為報酬。」廉署於2006年7月3日星期一展開該項代號「連城訣」的行動,並於行動期間拘捕上述人士。
受薪董事小組於2006年7月5日就此事件中有關該騎師的部分召開研訊,並已向騎師萬成錄取證供,萬成證實他就是廉署該份新聞稿中所提及的騎師。受薪董事向萬成錄取了初步證供後,將研訊押後再續,日期及時間待定。
廉署其後控告萬成「違反香港法例第201章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以及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及159C條,身為代理人串謀收受利益」。該項控罪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地方法院進行聆訊,萬成於被裁定罪名成立之後,於2007年3月1日被判入獄三十個月。
由於萬成身在獄中,小組遂將有關此事的研訊繼續押後,日期及時間待定。
小組現已接獲通知,由2008年11月初起,萬成將可接受研訊。
小組現決定於2008年11月3日星期一上午十時在跑馬地馬場重新召開研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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