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會都幾過份
最早出個篇聲明:
"今天早上大約7時30分,一則警告訊息發送至練馬師霍利時馬房的電腦,提醒他尚未收到他早前就旗下賽駒報名參加上述賽日的宣佈出賽文件。在早上8時正,即賽事程序所規定的宣佈出賽截止時間,相關的宣佈出賽文件仍未收到,因而未能按照賽事規例呈交。
賽事規例第74(1)條規定:
「每次報名、接納報名及宣佈出賽均須於馬會董事局指定的地點及時間截止,並可在截止時間前撤銷或更改。」
此外,賽事規例第82(1)條規定,「所有宣佈出賽文件必須於賽事程序指定的日期和時間前,以圖文傳真或電子郵件呈交秘書處。馬匹宣佈出賽可在宣佈出賽截止時間前撤銷或更改。」
由於霍利時馬房未有於指定時間前呈交宣佈出賽文件,未能遵守賽事規例的相關規定,因此下列馬匹未能被接受為宣佈出賽馬匹:
「天德」(第一後備馬匹)
「水箭龜」
「爪皇轟天」(第一後備馬匹)
「型感」
「勝感」
「噴火龍」(第二後備馬匹)
「甲烷」
「爪皇烈焰」
受薪董事小組將另定日期及時間,向霍利時及他的助理練馬師戴兆麟查詢此事。"
自己犯錯個part 完全唔提
等公眾輿論將責任推晒俾霍利時
PS. 寫賽後報告條友識唔識分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