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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林小明從未強迫Rain陪客 [打印本頁]

作者: 帶來吉利    時間: 3/10/2012 04:39 PM     標題: 林小明從未強迫Rain陪客


寰宇國際主席林小明遭前妻趙雪英入稟高等法院指他違反離婚協議,豈料中途卻爆出他曾強迫前旗下藝人李彩華(Rain)向商人提供性服務,全城譁然。連日來受盡誣衊的林小明接受本報獨家訪問,再三強調從未強迫李彩華做出不道德的事,對於前妻連日來的指控,態度強硬的他聲言會告到底,其間提到一對子女,表現無奈的他指出為此事賠上他與子女間的關係,令他相當遺憾

林小明與趙雪英早於08年已為離婚一事弄至滿城風雨,多年來兩人關係一直水火不容,為爭產一事亦互相折磨至今。據知林小明已做齊趙雪英所訂下的所有離婚條件,不論是私人物業,抑或是二人之間的現金、股票,超過5成以上的「身家」已統統全數奉上,惟早前趙雪英仍然就兩輛房車及中港牌一事要對簿公堂,從而牽涉Rain的解約文件,爆出「強迫提供性服務」事件。

  Rain解約不是離婚協議

  李彩華04年正式加入寰宇,之後林小明替她在內地簽下跟羅嘉良合作的內地劇《昭君出塞》,奠定她在內地市場的地位,惜二人的賓主關係僅維持6年,便於2010年由趙雪英借出100萬予Rain作為提早解約費用。對於有指Rain曾被強迫向商人提供性服務,以及其解約事件為林小明與趙雪英的離婚協議內容之一,林小明說:「我從來無強迫過李彩華做出不道德翵ヾA如果有,當日佢又何需畀錢解約?話係離婚協議書內容就更加係天方夜譚!離婚根本從來無涉及Rain的解約文件,我同趙小姐離婚係我同佢之間翵ヾARain解約係佢同公司之間翵ヾA兩者又豈會混為一談,成為離婚條件之一?Rain當時的確係由當時仍屬公司董事嚜砟p姐代表佢向公司提出解約,但兩件事完全係風馬牛不相及。」


  談到趙雪英指出就解約事件曾開董事會一事,他續說:「董事會議紀錄中,從來未有出現過有關佢鷊|上提出Rain解約問題。莫講話要求Rain提供性服務,就連佢要解約一事,我]翻查所有紀錄仍未有任何記載!」為表清白,林小明更表示在可行的情況下願意提供有關資料。

  無懼對質告到底

  對於前妻接二連三的控訴及愛女Phoebe的指控,林小明非常無奈:「我由此至終都無同佢(趙雪英)打過官司,協議內佢提出過鴭狾陪n求我已經全部做晒,殊不知佢而家仲要抹黑我,簡直係無中生有,我唯有搵律師代表處理,控告佢誹謗!(與子女之間的關係?)我同子女關係一向麻麻,今次呢件事更令雙方關係進一步惡化,我承認我係一個比較嚴肅麊赤芋A亦無時間陪佢],但一直以來我都供書教學,今次佢]出言誣衊,真係好心痛,好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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