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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居港未滿七年可領綜援 [打印本頁]

作者: 慧星劍    時間: 17/12/2013 11:09 AM     標題: 居港未滿七年可領綜援

內地婦孔允明因來港未滿七年,申請綜援被拒,她不滿有關規定申請司法覆核,雖然在原訟庭及上訴庭均告敗訴,但終審法院今早頒下判詞,五位法官一致裁定有關規定違憲,裁定孔上訴得直。

政府一直稱有關規定是為了節省開支,確保該社會保障計劃可長期持續,但終審法院五位法官在判詞中指,這說法並不能成立,因為有關規定與「單程證家庭團聚政策」及「年輕化人口政策」這兩個社會政策有所抵觸。法官又指,規定所能節省的開支其實是微不足道,而且做法與使社會保障計劃可長期持續這目的並無關連,認為沒有合理的基礎施行有關規定。


佢老X....領完綜援再申請公屋快好多= = 個個大陸人都咁做啦凸你.....香港人個個訓街嗎????

[ 本帖最後由 慧星劍 於 17/12/2013 11:40 AM 編輯 ]
作者: 木奇異    時間: 17/12/2013 11:36 AM

綜援本身對有需要既人已經唔夠用, 而家仲死, 有呢班大陸佬D香港人就更有藉口話綜援養懶人
作者: 何良    時間: 17/12/2013 11:56 AM

公屋綜援户已經唔洗交租,去公立醫院睇醫生又唔洗錢,小朋友又有書簿費車費津貼,計埋呢D附帶福利,有D人一日做12個鐘先都搵唔到
作者: 李澤楷    時間: 17/12/2013 12:13 PM

最簡單既取消綜緩.
成日話建造業唔夠人手差成萬個人,放哂佢地落去做廉價勞工最好.
等佢地咁得閒坐係度飲早茶丫拿
作者: 冼馬田    時間: 17/12/2013 12:20 PM

做人唔好成日抱怨,正面啲!!!!!!!!!!!!與其怨政府亂派綜援,不如積極諗辦法如何R綜援啦!!!!!!!!
作者: 木奇異    時間: 17/12/2013 12:24 PM



QUOTE:
原帖由 李澤楷 於 17/12/2013 12:13 PM 發表
最簡單既取消綜緩.
成日話建造業唔夠人手差成萬個人,放哂佢地落去做廉價勞工最好.
等佢地咁得閒坐係度飲早茶丫拿

好呀, 取消綜緩, 正想香港快D暴動
作者: 智弱網民    時間: 17/12/2013 12:40 PM

綜援制度根本有問題,講咗N咁多次,揾唔到工嘅,頂龍申請一年咪得囉,咁先係用得其所
作者: 西人堅    時間: 17/12/2013 12:50 PM

"法官又指,規定所能節省的開支其實是微不足道"

乜又係你地牙
果時雙非 你地班法官話好少人會落黎 結果呢??
作者: 何良    時間: 17/12/2013 12:52 PM



QUOTE:
原帖由 冼馬田 於 17/12/2013 12:20 PM 發表
做人唔好成日抱怨,正面啲!!!!!!!!!!!!與其怨政府亂派綜援,不如積極諗辦法如何R綜援啦!!!!!!!!

買少D膠袋,生多幾個仔女,公屋又大D,綜援又多D
作者: 智弱網民    時間: 17/12/2013 12:52 PM

微不足道? 數據何來?
作者: 西人堅    時間: 17/12/2013 01:10 PM



QUOTE:
原帖由 智弱網民 於 17/12/2013 12:52 PM 發表
微不足道? 數據何來?

判詞未找到
新聞就咁講

終審法院五名法官,包括首席法官馬道立、常任法官李義、鄧國楨,一致裁定她勝訴。終院裁決稱,限7年方可領綜援屬違憲。

回歸前,社署限制單程證來港者在居港一年後就可獲綜援。及至零四年,當局以行政措施,將限制修改為住滿七年才可申請。

終審法院指,基本法第36條訂明香港居民享有社會福利的權利,而法律並未區分「永久」及「非永久」居民,雖然政府可以根據基本法第145條修改這些待遇,但必須經立法機關批准,惟政府的修訂並未經過法院或立法機構審議。

社署表示,這項政策的原意,是為了令福利政策能長遠維持。但法院稱,社署的修訂只是為了省錢,但其實節省的資源並不多,而且違反了兩項政府政策,包括簽發單程證方便家庭團聚,並令老化人口年輕化,因此限制沒有正當基礎。

代表上訴人的資深大律師陳文敏早前陳詞稱,《基本法》第三十六條訂明香港居民享有社會福利的權利,而法律並未區分「永久」及「非永久」居民,指上訴人來港後已屬香港居民,將她與「永久居民」區別對待並不公平,違反了憲法上人人平等的原則;他又援引數據指1999至2002年,新移民申領綜援的比率不過是一成五,但永久居民申領個案則佔八成五。

上訴人孔允明今年62歲,2003年與香港男子結婚,在05年獲批單程證來港,但她來港不久丈夫就去世,她生活因此陷入困境,希望申請綜援,但因居港未滿七年,申請被否決。

她在零九年起,指有關規定違反《基本法》,提出司法覆核但在法院和上訊庭敗訴,之後她一直上訴至終審法院。(即時新聞)
作者: am20462046    時間: 17/12/2013 01:15 PM

唔好想得綜援制度很簡單。
綜援是低收人人士的保障綱。
可能有一部分是懶散,但是大部分須要綜援。
綜援是香港重大的福利制度,有任何轉變社會也要有足夠的討論。
作者: 西人堅    時間: 17/12/2013 01:20 PM

【on.cc東網專訊】 持單程證來港婦人孔允明,因為來港未滿7年申請綜援被拒而提出司法覆核,先後在高等法院原訟庭及上訴庭敗訴,她其後向終審法院上訴,終審法院5位法官今日一致裁定她上訴得直。法院認為,居港滿7年才可申領綜援規定違憲,根據《基本法》第36條香港居民有權享有綜援計劃下的社會福利待遇。

63歲申請人孔允明,03年與港人結婚後,05年底獲批單程證來港定居,惟她來港不久,丈夫便過身,她生活陷入困境,向社會福利署申請綜援卻因居港未滿7年被否決;她08年向高院原訟庭提出司法覆核被敗訴,之後上訴至高院上訴庭,上訴庭去年裁定,社署要求居港7年的限制並無違憲,因而拒絕其申請。孔不服向終院提出終極上訴。

終院今日頒下判詞,指政府聲稱有關規定是為節省金錢,確保社會保障制度可以長期維持,有關說法不成立,因為規定所節省的資源是微不足道,屬沒有合理基礎限制;規定亦抵觸單程證助家庭團聚,以及紓緩人口老化的兩項重要政策。

今次訴訟源於港府有鑑新來港人士領取綜援個案不斷增加,遂於04年1月採納人口政策報告建議,收緊申領綜援及生果金申請資格,規定申請人需居港滿7年,並要在提出申請前必須連續居港滿1年但期間離港不超過56日,有關措施當時已引起社會極大回響。
作者: 自由雨滇行    時間: 17/12/2013 01:22 PM

連法律都保障唔到香港人咁呢個香港仲有乜用
作者: 木奇異    時間: 17/12/2013 01:22 PM



QUOTE:
原帖由 智弱網民 於 17/12/2013 12:52 PM 發表
微不足道? 數據何來?

根本成個社會保障制度都應該完全改革
個張建宗成日講咩野3大支柱, 儲蓄綜援強積金, 有邊樣係WORK既?

仲有基本法又係垃圾, 廢左佢差唔多
而家阿爺咪渣住本基本法, 任佢舞, 佢鐘意SEND邊個黎就邊個黎做"新香港人", 而家仲綜援任食

[ 本帖最後由 木奇異 於 17/12/2013 01:25 PM 編輯 ]
作者: 西人堅    時間: 17/12/2013 01:34 PM

單非案邊個判
雙非案邊個判
到依家 呢次又係邊個判
依家唔知係邊個搶左 基本法個解釋權呢

果時單案 阿爺明明話可以釋法, 一個人都唔放落黎
邊 D 人反對???

[ 本帖最後由 西人堅 於 17/12/2013 01:36 PM 編輯 ]
作者: 櫻花    時間: 17/12/2013 01:47 PM

其實 我到現在都係唔明,點解 嗰幾個法官 咁大權力,基本上 佢地話乜就係乜,權力又大到香港任何事務都管得和推翻,佢地又唔係民主一人一票選出來(學民棍口吻 他們夠資格代表香港人嗎?),但嗰啲民主人仕又唔覺得有咩問題仲好鬼信服.

根本現在香港就好似2,3千年前羅馬時代 元老院(法院) 治港,幾條 元老(法官) 話一就一
總有搞乜鬼 一人一票選舉唧,直接 搵嗰幾條 法官 治港咪得囉,橫豎你選乜出來執行咩政策佢地都有權力去推翻.

[ 本帖最後由 櫻花 於 17/12/2013 02:08 PM 編輯 ]
作者: 細B    時間: 17/12/2013 02:00 PM

對於香港制度已經冇眼睇...
雖然好多野美中不足係正常...但e家既香港已經唔可以用美中不足黎形容....只有不足沒有美
作者: 李澤楷    時間: 17/12/2013 02:25 PM



QUOTE:
原帖由 &lt;i&gt;櫻花&lt;/i&gt; 於 17/12/2013 01:47 PM 發表&lt;br /&gt;<br />
其實 我到現在都係唔明,點解 嗰幾個法官 咁大權力,基本上 佢地話乜就係乜,權力又大到香港任何事務都管得和推翻,佢地又唔係民主一人一票選出來(學民棍口吻 他們夠資格代表香港人嗎?),但嗰啲民 ...

&lt;br /&gt;<br />
<br />
天下太平,咁法官邊度搵到食<img src="images/smilies/sm21.gif" smilieid="478" border="0" alt="" /> ?
當然你睇埋塗梗身,你柱銘係咩身份先

[ 本帖最後由 李澤楷 於 17/12/2013 02:27 PM 編輯 ]
作者: 天百合    時間: 17/12/2013 02:47 PM

咁攪法,香港仲有未來可言?
作者: May_Be_83    時間: 17/12/2013 03:03 PM

今次真係影響深遠,大家自求多福啦。
作者: 西人堅    時間: 17/12/2013 03:20 PM



QUOTE:
原帖由 李澤楷 於 17/12/2013 02:25 PM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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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太平,咁法官邊度搵到食<img src="images/smilies/sm21.gif" smilieid="478" border="0" alt="" /> ?
當 ...

天下太平 法官都搵到食,
冇案審 佢地都應該逗咁多人工, 冇野做仲好 la 印印腳飲下紅酒

你所講果班係 律師
單非 雙非 外傭居港權案, 獲獲都係佢地
依家又一獲

個鎖係佢地做內鬼剪開 ge, 放曬 D 人入來
轉頭同一班人就隊支旗出來反移民 玩極右排外
乜水都比佢地抽曬
作者: 李澤楷    時間: 17/12/2013 03:24 PM



QUOTE:
原帖由 <i>西人堅</i> 於 17/12/2013 03:20 PM 發表<br />

<br />

<br />
天下太平 法官都搵到食, <br />
冇案審 佢地都應該逗咁多人工, 冇野做仲好 la 印印腳飲下紅酒 <br />
<br />
你所講果班係 律師<br />
單非 雙非 外傭居港權案, 獲獲都係佢地<br />
依家又一獲 <img src="images/smilies/sm68.gif" smilieid="542" border="0" alt="" /><br />
<br />
個鎖係佢地做內鬼剪開 ge, 放曬 ...

<br />

但有案審會搵得更多 錢唔會有人話少
唔做多d灰色佢地邊度可以從中抽水.
唔係當日點解開頭陳振聰咁有信心可以囉哂小甜甜遺產
之後開頭個律師去鬼左邊
作者: 西人堅    時間: 17/12/2013 03:34 PM



QUOTE:
原帖由 櫻花 於 17/12/2013 01:47 PM 發表
其實 我到現在都係唔明,點解 嗰幾個法官 咁大權力,基本上 佢地話乜就係乜,權力又大到香港任何事務都管得和推翻,佢地又唔係民主一人一票選出來(學民棍口吻 他們夠資格代表香港人嗎?),但嗰啲民 ...

的確係有 D 人 係點都要同大陸鬥氣
咁無所謂 ge 有鬥氣的自由, 人有權選擇自己 ge 宗教
小市民 ge 咪最多日小夜小 上網咀炮一下

最撚 PK 係佢地有專業知識
真係唔駛多 , 100 幾廿個已經夠玩死所有人
好似 Marvel 入面 D 變態科學家咁

咁鐘意鬥氣 咪衝過羅湖橋 自己攪掂佢 不成功便成仁
唔好下下又搵 小市民 ge 福祉來鬥氣
作者: hkcmlawrence    時間: 17/12/2013 03:45 PM



QUOTE:
原帖由 <i>西人堅</i> 於 17/12/2013 03:34 PM 發表<br />

<br />

<br />
的確係有 D 人 係點都要同大陸鬥氣<br />
咁無所謂 ge 有鬥氣的自由, 人有權選擇自己 ge 宗教<br />
小市民 ge 咪最多日小夜小 上網咀炮一下<br />
<br />
最撚 PK 係佢地有專業知識<br />
真係唔駛多 , 100 幾廿個已經夠玩死所有人<br />
...

<br />
其實現在法官個晉升機制系點
入面系港人定英國人話事
點解中央五整頓下他們
作者: 西人堅    時間: 17/12/2013 03:53 PM



QUOTE:
原帖由 李澤楷 於 17/12/2013 03:24 PM 發表
<br />

但有案審會搵得更多 錢唔會有人話少
唔做多d灰色佢地邊度可以從中抽水.
唔係當日點解開頭陳振聰咁有信心可以囉哂小甜甜遺產
之後開頭個律師去鬼左邊

律師唔同法官 ah
伍詠眉 同 柴九哥個 role 好唔同
(咁當然 佢地私下 圍威喂 果 D 就另計 )

如果以憲法角度,
班法官咁樣判, 好合理

又係冇考慮到社會承受能力
但佢地會話 法治只係睇條文
完全唔駛理其他野的,
完全符合佢地 ge "程序公義"

(憲法 不同 普通的法律
其實憲法 響西方國家一般係唔會寫得太清楚的)

[ 本帖最後由 西人堅 於 17/12/2013 03:54 PM 編輯 ]
作者: 李澤楷    時間: 17/12/2013 04:03 PM



QUOTE:
原帖由 <i>西人堅</i> 於 17/12/2013 03:53 PM 發表<br />

<br />

<br />
律師唔同法官 ah <img src="images/smilies/sweatdrop.gif" smilieid="466" border="0" alt="" /><br />
伍詠眉 同 柴九哥個 role 好唔同<br />
(咁當然 佢地私下 圍威喂 果 D 就另計 <img src="images/smilies/sm21.gif" smilieid="478" border="0" alt="" /> )<br />
<br />
如果以憲法角度,<br />
班法官咁樣判, 好合理<br />
<br />
又係冇考慮到社會承受能力<br />
但佢地會話 法治只係睇條文 ...

<br />

我知道,但佢地關係咁密切,話佢地無私下就唔信啦.

即係好似之前法官判虐貓案判果4個垃圾,團體都讚法官判得好tim.
唔係太有灰色地帶咪判得無咁多顧慮.

好似呢d咁有灰色地帶既梗係一時一樣佢地先有得夾埋黎食無得輸啦.

即係過海線118.同一個黨派,北角果邊支持唔改線,柴灣果邊支持改線.到頭來咪又係無得輸
作者: 西人堅    時間: 17/12/2013 04:07 PM



QUOTE:
原帖由 李澤楷 於 17/12/2013 03:24 PM 發表
<br />

唔係當日點解開頭陳振聰咁有信心可以囉哂小甜甜遺產
之後開頭個律師去鬼左邊

陳振聰題外話講多些少

佢唔會係傻人 冇咁易比律師坤到
比我係佢都會有信心
因為小甜甜當年就係咁樣 用相類似的理由 / 證據拿左佢老公份遺產

其實重點係 兩次疑點利益, 個法官都比左小甜甜
放開所有對陳振聰的人格指控 (佢係賤人我不否認)
我覺得判決係有對佢絕對唔公平
好明顯係比社會與論影響左

所以咁先令人氣憤
點解果次又會咁 顧及公眾利益,
單非 雙非呢 D 同大陸釋法有關的 又會咁 "公正" 去判
(咁當然又可能是 憲法 同 普通法律的問題)

[ 本帖最後由 西人堅 於 17/12/2013 04:08 PM 編輯 ]
作者: 李澤楷    時間: 17/12/2013 04:13 PM



QUOTE:
原帖由 <i>西人堅</i> 於 17/12/2013 04:07 PM 發表<br />

<br />

<br />
陳振聰題外話講多些少<br />
<br />
佢唔會係傻人 冇咁易比律師坤到 <br />
比我係佢都會有信心<br />
因為小甜甜當年就係咁樣 用相類似的理由 / 證據拿左佢老公份遺產<br />
<br />
其實重點係 兩次疑點利益, 個法官都比左小甜甜<br />
放開所 ...

<br />

我又講下陳振聰題外話小小.
我直覺覺得龔仁心果班人都係壞人,仲學人講咩正義必勝


或者可能份遺囑原來係真既
作者: 西人堅    時間: 17/12/2013 04:16 PM



QUOTE:
原帖由 hkcmlawrence 於 17/12/2013 03:45 PM 發表
<br />
其實現在法官個晉升機制系點
入面系港人定英國人話事
點解中央五整頓下他們

翁靜晶 應該冇咩人唔識
佢年初曾在 FB 說過這樣的話
https://www.facebook.com/weng.ji ... s/10200778255126283

"戴耀廷當年是我的憲法老師,此外還有Carol Peterson 和後期我讀碩士的陳文敏....憲法科給了我頗失望的經驗--學期初,老師對學生們說:"老師鼓勵不同角度,不同聲音,只要有足夠論證和法律基礎支持,縱使學生的政見與老師不同,亦不會影響分數"............最後,在模擬考試中,我寫出了當年對"人權法"的論點,力數了英國人的偽民主以及在英國人徹出殖民地的種種"例行破壞" (如對印度).........模擬考試的成績,我得了個"C"...當年,我所有的學科均為A級,我究竟錯在什麼地方,會獲評"丙級"?

同學Cynthia對我說: "你錯在與老師的看法不同........識時務者為俊杰",正式考試,好自為之

正式考試,我用上了跟模擬考試一模一樣的憲法論證和基礎,卻但改變了"立場"---變成讚美英國而狠批中國--最後,我得到了A!!!!

成績公佈,我乃是此科中獲評最高分的學生,還為此收到了老師的"恭賀電話",她說: 我為你驕傲,更為教出這樣的學生而驕傲".

然而,我至今仍覺慚愧.............."

這些話, 行入沒人敢講, 除非你唔想撈
正如, 咸華都要退左休先爆馬會咁多野

---------------------
一路都有想整頓哦,
但整唔整頓到呢就............
你看看梁愛詩多年來比佢地 同 毒果 點鬧法就知

[ 本帖最後由 西人堅 於 17/12/2013 04:19 PM 編輯 ]
作者: hkcmlawrence    時間: 17/12/2013 04:21 PM



QUOTE:
原帖由 <i>西人堅</i> 於 17/12/2013 04:16 PM 發表<br />

<br />

<br />
翁靜晶 應該冇咩人唔識<br />
佢年初曾在 FB 說過這樣的話<br />
<a href="https://www.facebook.com/weng.ji" target="_blank">https://www.facebook.com/weng.ji</a> ... s/10200778255126283<br />
<br />
"戴耀廷當年是我的憲法老師,此外還有Carol Peterson 和後期我讀碩士的陳文敏.... ...

<br />
我就係奇怪中央點解放任依班英國擁戴者唔搞他們
作者: 西人堅    時間: 17/12/2013 04:26 PM



QUOTE:
原帖由 李澤楷 於 17/12/2013 04:13 PM 發表
<br />

我又講下陳振聰題外話小小.
我直覺覺得龔仁心果班人都係壞人,仲學人講咩正義必勝


或者可能份遺囑原來係真既

我覺得用 "耍手段" 去形容會好 D
Benz 雄 話齋, 男人過左 30 , 點都要有 D 演技傍身

我主觀覺得佢份遺囑機會唔低
客觀證據就係 5 5 波
可能 la, 但真相係點有時唔重要
判佢輸 係成個社會的共識來

所以我的重點都是,
明明同一理由, 上次判小甜甜贏, 今次就判陳振聰輸
作者: 雄心威龍    時間: 17/12/2013 04:29 PM

仲未在HK生活過,不便發表太多言論
不過唔知HK有冇D咁嘅情況:
1、有才冇用,有爹至係王道;
2、樓價飆升,RMB對外升值對內貶值;
3、有人寧願當乞丐都不願意申請政府援助
作者: poiuy    時間: 17/12/2013 04:41 PM



QUOTE:
原帖由 西人堅 於 17/12/2013 03:20 PM 發表


天下太平 法官都搵到食,
冇案審 佢地都應該逗咁多人工, 冇野做仲好 la 印印腳飲下紅酒

你所講果班係 律師
單非 雙非 外傭居港權案, 獲獲都係佢地
依家又一獲

個鎖係佢地做內鬼剪開 ge, 放曬 ...

單非 雙非 外傭居港權案, 獲獲都係佢地
依家又一獲

我依家仲記得 余若薇 係電視度講得幾大聲::要逐個逐個拎入去秤架
作者: 西人堅    時間: 17/12/2013 04:43 PM



QUOTE:
原帖由 hkcmlawrence 於 17/12/2013 04:21 PM 發表
<br />
我就係奇怪中央點解放任依班英國擁戴者唔搞他們

單非案 阿爺明明釋左法
佢地遊下行, 示下威, 毒果加多幾錢肉緊
當年有冇信左佢地??

From WIKI

    6月9日:颱風瑪姬襲港,天文台懸掛九號風球。
    6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第四款和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的解釋。
    6月30日:600多名法律界人士穿黑衣遊行,在終審法院門前默哀,抗議人大釋法。
-----------
咁當然, 家庭團聚 是 人權, 應該要比的
掉返轉你係個老豆, 你 D 老婆仔女唔比來, 你都接受唔到

而司法獨立都是好重要
執法到好似大陸咁, 當然係不能接受
但總要有個譜

依家就係法律界擺明鬥氣, 乜都要鬥

我們心理上抗拒共產黨咁多年
某程度上都係 香港人呢個心理 縱容左佢地去鬥氣
落得依家 ge 惡果

[ 本帖最後由 西人堅 於 17/12/2013 04:48 PM 編輯 ]
作者: 西人堅    時間: 17/12/2013 04:53 PM



QUOTE:
原帖由 poiuy 於 17/12/2013 04:41 PM 發表

單非 雙非 外傭居港權案, 獲獲都係佢地
依家又一獲

我依家仲記得 余若薇 係電視度講得幾大聲::要逐個逐個拎入去秤架

又是他們的黨哦

新移民婦孔允明(六十二歲),孔允明由資深大律師陳文敏和大律師潘熙代表。

陳文敏教授,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公民黨成員
作者: poiuy    時間: 17/12/2013 04:59 PM



QUOTE:
原帖由 西人堅 於 17/12/2013 04:53 PM 發表


又是他們的黨哦

新移民婦孔允明(六十二歲),孔允明由資深大律師陳文敏和大律師潘熙代表。

陳文敏教授,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公民黨成員

見慣不怪丫

成日有人話西環治港,,實情就係"西環"乜野都未做,,香港自己就已經內鬥死哂先
真係多謝哂蘋果同某幾班人士
作者: poiuy    時間: 17/12/2013 05:08 PM

咁當然, 家庭團聚 是 人權, 應該要比的

要團就上返去大陸團啦,,成日都有人示威俾人落黎團
作者: 西人堅    時間: 17/12/2013 05:32 PM



QUOTE:
原帖由 poiuy 於 17/12/2013 04:59 PM 發表

見慣不怪丫

成日有人話西環治港,,實情就係"西環"乜野都未做,,香港自己就已經內鬥死哂先
真係多謝哂蘋果同某幾班人士

對他們來說 現在是革命, 公就我贏 字就你輸的時代哦
革命 不是請客食飯, 要犧牲的哦
(不過唔係犧牲佢地, 有咩事佢地咪移民 lor 有曬外地居留權, 係犧牲你地 ja ma )
作者: tin7tin7    時間: 17/12/2013 06:56 PM

其實哩下到最多著數係政府,今次已經令到港人對司法存疑

1.公民黨 = 賣港黨
2.香港人更憎內地人 , 其實又係比事實放大
3.最重要終審無得overrule, 香港人由單非 雙非 外傭居港權案
次次都不滿終審判決,,你睇下通街都※法阮個人情緒產生對司法存疑,搗搗下整頓思想
當有整頓思想到時變左同人治,行政私法做唔到制衡,到時故國不堪回首月明中....

我只是希望香港人唔好對三權分立失去信心
作者: 西人堅    時間: 18/12/2013 02:26 AM



QUOTE:
原帖由 tin7tin7 於 17/12/2013 06:56 PM 發表
其實哩下到最多著數係政府,今次已經令到港人對司法存疑

1.公民黨 = 賣港黨
2.香港人更憎內地人 , 其實又係比事實放大
3.最重要終審無得overrule, 香港人由單非 雙非 外傭居港權案
次次都不滿終審判決,,你 ...

以司法的角度 , 佢地完全正確

但其實講左咁多年法治 (定係 只是傳媒講, 果班人講, 後話)
究竟 "法治" 係咩?
而 為左 "法治" 而需要犧牲 d 咩?

行 "司法" 呢個圈子 係咩架構 (律師點升大律師, 大律師 點升 法官 之類)
法律界行師徒制, 師傅有權控制徒弟生死,
這 有否黑箱作業?
佢地的權力有幾大, 應該去到幾大?

三權分主 互相制衡 ma
政府想點就點 呢個一定唔可以
佢地可以制衡 "行政" 但又有冇野可以制衡佢地

呢 d 問題係 正常市民 (非教徒) 必須要思考一下 社會應該點行
作者: 西人堅    時間: 18/12/2013 03:02 AM

今日又見 FB 好多信徒推貼

泛民有堆議員 加埋 網上一堆信徒呢個說法推左好耐
話 取回單程證審批權 就得
如果到今日都未醒, 這些人肯定是白痴中的白痴

(又是同一班人, 一面放人落黎, 另一面就插政府放人落黎
帶頭鼓吹的是 公民黨 毛姓女議員)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 ... A%E7%88%AD%E8%AD%B0
1999年1月,香港終審法院對吳嘉玲案作出判決[10],令香港永久性居民所生子女都享有居港權,不論婚生或非婚生,不論有否單程證,亦不論是否生於中國。其中重點包括(不包括法院權限與的法律觀點,法院釋法權與其他憲法層面觀點):

各申訴人就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基本法22條的「中國其他地區的人」並不包括港人所生子女。
各申訴人在出生時其父母是否已得到香港永久居民資格,與及各申訴人是否已經成年,與其永久居民資格無關。
居留權證明書規定不違憲,但不得規定需貼在單程證上,在施行時不能無理拖延香港永久性居民行使居留權。

(轉)
“119. It follows that the No 3 Ordinance is unconstitutional to the extent that it requires permanent residents of the Region residing on the Mainland to hold the one way permit before they can enjoy the constitutional right of abode”

119 段話, 單程證 已經違反香港憲法

終審法院 早就判左 政府不能設限

依家連綜援限 7 年都輸官司
政府用審批權 設限
限制 符合條件 ge 申請人來港
仲有咩可能唔輸 司法覆核 呢??

"150 個" 呢個 quota 係大陸違反人權地 為幫香港擋刀 而 set 出來
如果唔係呢個 quota, 早已失控地 一百幾廿萬咁衝過黎
(有人可以在大陸為此司法覆核嗎? 當然不敢)

D 信徒仲夠薑一面話要法治, 一面叫政府拿回審批權去控制來港人數
繼續乜都係佢地

[ 本帖最後由 西人堅 於 18/12/2013 03:14 AM 編輯 ]
作者: yuricylau    時間: 18/12/2013 12:04 PM

[iframe]http://hk.news.yahoo.com/%E4%BD%95%E5%96%9C%E8%8F%AF-%E4%B8%8B-%E6%AD%A5%E6%8C%91%E6%88%B0%E5%85%AC%E5%B1%8B%E6%AC%8A-222313991.html[/iframe]
作者: 西人堅    時間: 19/12/2013 07:04 AM



QUOTE:
原帖由 poiuy 於 17/12/2013 05:08 PM 發表
咁當然, 家庭團聚 是 人權, 應該要比的

要團就上返去大陸團啦,,成日都有人示威俾人落黎團

點解會有人要落黎團聚?
有香港人上去大陸娶老婆

點解要上去娶老婆?
港男港女問題 lor
經濟問題 lor.............etc

掉返轉諗 他朝有一日
大家咁唔好彩 發唔到達 港女唔肯嫁我地 又要娶老婆
我同你講 "要團就上返去大陸團啦" 咁又接唔接受到

單非 我贊成要落黎
阿爸係香港永久居民的話
老婆仔女當然要比居留權佢地
(或 有幸娶到個鬼妹, 佢 ge 國家唔比你 同 埋 D 仔女有居留權 咁接唔接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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