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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公告」] 公告:有關公市條例「附例二」及下季公市條例修改意見收集 [打印本頁]

作者: Running    時間: 23/6/2014 06:33 PM     標題: 公告:有關公市條例「附例二」及下季公市條例修改意見收集

1. 根據公市條例的「附例二」:

附二:如果成交時沒有馬格,馬主將會受到罰款,
   如馬主成交後十五分鐘內騰出馬格,成交馬匹的擁有權仍是該馬主
   否則會將馬匹重新拍賣


本人上周六向管理層查詢後,本條例的執行要求如下:

QUOTE:
成交時沒有馬格 : 10:00 分 -》即時罰款
15分鐘內騰出馬格只係確保擁有權不受影響,但款照罰
以上情況同樣適用於加時時段之交易

翻查記錄,本人從上任至上周六期間,由於誤解條例內容,令到多宗「成交時沒有馬格」的交易個案,是沒有執行罰款;為表公正及負責,由2013年8月8日至2014年6月20日期間,如有公市交易個案出現「成交時沒有馬格」,均一律不追收罰款,不過由2014年6月21日開始的成交個案,如發現馬主未能準時在成交後騰出馬格、但於15分鐘內騰出馬格接收,將會執行罰款措施,罰款額按附例二的要求如下:

附二:罰款如下
馬匹成交價格罰款
100萬以下一律15
100 – 299馬匹價格 20%
300 – 699 馬匹價格 25%
700萬以上馬匹價格 30%
2. 由於暑假將至,本人會審視公市條例內條文,看看有沒有過時 或 不合理的條例需要修定,然後轉交管理層決定。因此歡迎各位馬主由提出意見,本人整合後將會轉交管理層作出決定。

咨詢期由今日6月23日至7月25日,各位馬主可於本帖內發表意見。

公市主管
Running
2014年6月23日
作者: 小武士    時間: 23/6/2014 07:14 PM

我好奇想問 點解呢個公告今日先出 但罰左琴日既我
作者: 金碧明珠    時間: 23/6/2014 07:15 PM

又整單搞X笑既野
作者: Running    時間: 23/6/2014 07:27 PM



QUOTE:
原帖由 小武士 於 23/6/2014 19:14 發表
我好奇想問 點解呢個公告今日先出 但罰左琴日既我

因為我喺星期五向管理層查詢,星期六得到答覆,考慮到星期六先收到管理層對附例二嘅最終解釋,所以就以2014年6月21日開始嘅成交個案,作為重新執行附例二罰款要求嘅日期,而2013年8月8日至2014年6月20日成交個案,如果發現有類似問題,基於係本人誤解條例,再追收罰款係講唔過去,所以至會有呢項安排。

至於點解公告今日出,原因係噚晚冇時間處理,所以今日連同6月22日嘅公市成交個案一併處理。

如對閣下做成不便,本人僅此致歉。
作者: 小武士    時間: 23/6/2014 07:34 PM     標題: 回復 #4 Running 的帖子

因為我本身都以為係唔洗罰 即係好似你之前誤解咁

突然之間話罰左我錢 我都呆左呆
作者: Running    時間: 23/6/2014 07:47 PM



QUOTE:
原帖由 小武士 於 23/6/2014 19:34 發表
因為我本身都以為係唔洗罰 即係好似你之前誤解咁

突然之間話罰左我錢 我都呆左呆

所以我星期五見到附例二咁寫我都嚇一跳,特別係呢啲敏感時刻處理方面要好小心,所以先需要求證清楚。

Anyway日後大家都小心啲就可以。
作者: 駿先鋒    時間: 23/6/2014 08:00 PM

其實Running 追罰返之前個d咪得

而家件事根本就係有馬主犯錯, 然後版主犯錯
點知加埋一齊就兩邊都唔使罰

有咁ge道理咩?

咁其他馬主遵守大亨法規有咩用?
作者: 小武士    時間: 23/6/2014 08:02 PM     標題: 回復 #7 駿先鋒 的帖子

.....咁佢工作量會好大
作者: 雄心威龍    時間: 23/6/2014 08:06 PM



QUOTE:
原帖由 駿先鋒 於 23/6/2014 08:00 PM 發表
其實Running 追罰返之前個d咪得

而家件事根本就係有馬主犯錯, 然後版主犯錯
點知加埋一齊就兩邊都唔使罰

有咁ge道理咩?

咁其他馬主遵守大亨法規有咩用?

一、處理難度大;
二、我個人其實初次睇到呢個條例,都係咁認為:只要15分鐘內騰出馬格就無需罰款,唔知呢度有幾多師兄同我一樣咁理解?
三、一旦有人開左先例咁做無被罰款,咁其他馬主都會仿照,心理認為既然佢都咁做都冇事又冇警告之類咁我自己都可以咁做,點解事情過後要一併追數呢

所以我個人覺得強調條例的明文避免灰色地帶是好事,不過可能下季先開始執行會比較好
作者: 大關刀    時間: 23/6/2014 08:46 PM

好難執行呢, 要掘返一季咁多交易出來 逐單對返騰空馬格時間  係無可能做到
作者: 駿先鋒    時間: 23/6/2014 10:19 PM

我唔認為難度大就要唔處理,咁許仕仁應該查都唔使查,ICAC 講句搜證難度好大就已經唔受理。

不過Running 講得出「為表公正及負責」,我相信佢係出公告前,已經自己查核晒之前處理的交易,有邊幾單出左問題。咁先對冇犯規的玩家「公正及負責」。

如果一眾馬主都有共識唔使翻舊賬都話, 我冇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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