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告」] 公告:下季公市條例修改意見收集區 [打印本頁]
作者:
Running 時間: 24/6/2014 10:14 PM 標題: 公告:下季公市條例修改意見收集區
由於暑假將至,本人會審視公市條例內條文,看看有沒有過時 或 不合理的條例需要修定,然後轉交管理層決定。因此歡迎各位馬主提出意見,本人整合後將會轉交管理層作出決定。
咨詢期由今日6月23日至7月25日,各位馬主可於本帖內發表意見。
[ 本帖最後由 Running 於 24/6/2014 10:16 PM 編輯 ]
作者:
雄心威龍 時間: 24/6/2014 10:18 PM
del
[ 本帖最後由 雄心威龍 於 25/6/2014 07:18 AM 編輯 ]
作者:
西人堅 時間: 24/6/2014 10:21 PM 標題: 回復 #2 雄心威龍 的帖子
一刀切 數十M 可行性很低
JRA 起標 100m
本地馬 起標可以係 10m 8m, 谷人一口幾十M 不合理
作者:
雄心威龍 時間: 24/6/2014 10:23 PM
del
[ 本帖最後由 雄心威龍 於 25/6/2014 07:18 AM 編輯 ]
作者:
西人堅 時間: 24/6/2014 10:27 PM 標題: 回復 #4 雄心威龍 的帖子
5 與 10 有舍分別??
為改而改 毫無意義
下標者想磨 幾多都會磨
下標者唔想磨可自行選擇 自己一口大的下標
[ 本帖最後由 西人堅 於 24/6/2014 10:29 PM 編輯 ]
作者:
週日寧靜 時間: 24/6/2014 11:01 PM
題外一問: 其實有冇需要更新「已獲批准代叫價名單」?方便大家睇咁解
因為都兩年冇update,不過可能幾麻煩
作者:
雄心威龍 時間: 24/6/2014 11:11 PM
del
[ 本帖最後由 雄心威龍 於 25/6/2014 07:18 AM 編輯 ]
作者:
飛神 時間: 24/6/2014 11:23 PM
原帖由 西人堅 於 24/6/2014 10:27 PM 發表
5 與 10 有舍分別??
為改而改 毫無意義
下標者想磨 幾多都會磨
下標者唔想磨可自行選擇 自己一口大的下標
我認同 趕時間咪一炮過 RW幣身外物
作者:
雄心威龍 時間: 24/6/2014 11:24 PM
del,sorry
[ 本帖最後由 雄心威龍 於 25/6/2014 07:19 AM 編輯 ]
作者:
西人堅 時間: 24/6/2014 11:31 PM 標題: 回復 #9 雄心威龍 的帖子
這都是工作人員的事,
知否什麼叫 代越庖俎?
都係果句
為改而改
為加而加
有什麼意義
[ 本帖最後由 西人堅 於 24/6/2014 11:33 PM 編輯 ]
作者:
雄心威龍 時間: 24/6/2014 11:33 PM
原帖由 西人堅 於 24/6/2014 11:31 PM 發表
都係果句
為改而改
為加而加
有什麼意義
明.
作者:
飛神 時間: 24/6/2014 11:44 PM
原帖由 <i>雄心威龍</i> 於 24/6/2014 11:24 PM 發表<br />
小弟仲有一個小建議,不知可行與否...不喜勿怪<br />
<br />
唔知是否可以set條rule,在某一公市貼內如果某位馬主出現多於3次(可適當調整次數)的叫價要加收1m(或更多)的手續費,即使本人最後冇bid到馬都要按照此條例進行相應 ...
<br />
點解要限制玩家出價次數
作者:
雄心威龍 時間: 24/6/2014 11:49 PM
del
[ 本帖最後由 雄心威龍 於 25/6/2014 07:19 AM 編輯 ]
作者:
飛神 時間: 24/6/2014 11:58 PM
原帖由 <i>雄心威龍</i> 於 24/6/2014 11:49 PM 發表<br />
<br />
純粹防止頂價or玩野...有心bid 499m以下馬的出價一般都會一兩步就到位,而唔會反復5m5m咁出<br />
不過學堅哥話齋.好似冇必要了,有點為改而改的味道,我仔細諗下都認為不合適.
<br />
要玩野或頂價點都玩到
作者:
David 時間: 25/6/2014 12:55 AM
不如問下個強制回收係咪仲收緊罰款 ?
作者:
駿先鋒 時間: 25/6/2014 02:46 AM
原帖由 雄心威龍 於 24/6/2014 23:11 發表
我不認同
1、基於一個499m係加稅前底價的原則
肯用499m以上的貴價買馬,證明馬主應是有心想買,並非頂價或玩野.我相信冇人會咁無聊出咁多錢同人鬥氣.而且出到咁高價應該冇理由在乎果5m10m
2、根據 ...
既然你拎駕悅做例子, 咁我身為當事人, 應該要回應下
第一,我心入面有個價, 預算幾多, 同我實際會幾多買到, 有必然關係嗎?
唔通我駕悅預算600M, 我第一口價就600M叫盡佢?
呢隻係bondli想要又好, 又或者我想要也好,
總之我只係想用最平價錢買到, 你估我唔想200M買到架?
第二,
「肯用499m以上的貴價買馬,證明馬主應是有心想買,並非頂價或玩野.我相信冇人會咁無聊出咁多錢同人鬥氣」、「根據1的情況,打到11點以後的磨價錢的post絕大多數價錢都會低於499m」
咁你而家係唔係指我「頂價或玩野」?
我中意用幾多錢買馬, 買邊隻馬係我ge事;
我叫得價就自然有要買的理由,我睇好隻馬下季隻馬做馬王得唔得?是否要問過你?
又唔係用你的錢, 又唔係用你的馬格, 亦唔係用你的時間, 請問與你何幹?
請問我下次買馬時,是否需要開一個post問:
「雄心威龍兄,請問我買XXX 你覺得好唔好?」
「雄心威龍兄,如果我出XXM 買XXX ,你認為人地會唔會覺得我玩野或頂價?」
第三,「對馬主及版主的時間都是極大的浪費」
我唔知你幾時代表左我?
即是咁, bondli 同版主點諗我唔知,
但我就一丁點都唔覺得有浪費過自己的時間,
只是準時每隔十分鐘望望有冇新叫價而已
第四,「50分鐘,中間足足節省了50分鐘,我並不認為是“無意義”的」
我同bondli 互相叫價, 請問對你有甚麼意義呢?
你係唔係關心大亨每一項交易關心到要睇到結果先去訓?
是不是我呢50分鐘令你覺得有任何精神、感情、心理、肉體、金錢損失?
馬你又冇份叫, 請問你憑咩去定義呢50分鐘「無意義」?
我最後買到隻馬, 我就覺得很有意義, 我未出聲你憑甚麼代我出聲?
請唔好將你自己用開個套價值觀擺係其他人身上!
[ 本帖最後由 駿先鋒 於 25/6/2014 03:40 AM 編輯 ]
作者:
kewell 時間: 25/6/2014 03:00 AM
我唔想厚多士, 但係有陣時每個人唔同玩法啦, 呢個唔需要改啦
作者:
駿先鋒 時間: 25/6/2014 03:17 AM
針對以下政策建議:
成交時沒有馬格 : 10:00 分 -》即時罰款
15分鐘內騰出馬格只係確保擁有權不受影響,但款照罰
以上情況同樣適用於加時時段之交易
改為
成交時沒有馬格 : 10:00 分
15分鐘內騰出馬格確保擁有權不受影響,毋須罰款
15分鐘後無法騰出馬格則失去擁有權兼罰款
以上情況同樣適用於加時時段之交易
本人資歷尚淺, 唔清楚當年呢項條例的法律原意是甚麼,
但我提出修改的理據是:
一、成立時間與馬主意識
如果一匹馬冇加時,正常10:00 就應該完結叫價步驟,
但叫價馬主正式知道自己馬匹得手的時間,應是10:01或以後。
假設馬主9:59清空馬格,但10:00:59有其他人叫價也就不保證他最後能買入馬匹,
而這情況進入加時後會更複雜。
因此,成交時間與馬主意識到馬匹到手的時間,根本就沒有重疊空間。
二、緩衝
公市買馬列明:
2) 馬主必須確保其帳戶有足夠金錢時方可出價,而且一經出價,不可突然取消購入,
同時,在成交時,確保有足夠馬格及金錢。
但而家情況是,金錢方面有緩衝位(申報一星期前得到的彩金);
既然,我認為馬格方面亦應有若干緩衝位,
在交易成立後給予時間馬主騰空馬格。
假如要做一個比喻的話,就是大亨官方用15分鐘幫新成交馬做檢疫,
15分鐘移交給新馬主;
而舊馬主就同15分鐘騰空馬格接收新馬匹。
重申一次,如果官方認為當初馬格要「先清空,後接收」是整條規定的基礎的話,
那請無視上述廢話。
作者:
雄心威龍 時間: 25/6/2014 05:44 AM 標題: 回復 #16 駿先鋒 的帖子
已重申,我果套方案不合適及多餘,為免造成誤會,自我del
[ 本帖最後由 雄心威龍 於 25/6/2014 07:37 AM 編輯 ]
作者:
雄心威龍 時間: 25/6/2014 05:55 AM
駿兄,本人並無你講的意思,齋討論緊條例,唔針對任何一個具體人
我講説話從來是對事不對人
小弟有時態度不好,請多包涵
[ 本帖最後由 雄心威龍 於 25/6/2014 07:20 AM 編輯 ]
作者:
雄心威龍 時間: 25/6/2014 06:01 AM
del
[ 本帖最後由 雄心威龍 於 25/6/2014 07:17 AM 編輯 ]
作者:
雄心威龍 時間: 25/6/2014 06:10 AM
del
[ 本帖最後由 雄心威龍 於 25/6/2014 07:18 AM 編輯 ]
作者:
Kurofune 時間: 25/6/2014 06:10 AM 標題: 回復 #13 雄心威龍 的帖子
請問你有什麼尺度 認為他人係頂價呢?
係你提出問題前 不如想一想那個可行性吧 不要硬推自己的思想
作者:
雄心威龍 時間: 25/6/2014 06:16 AM 標題: 回復 #23 Kurofune 的帖子
sorry for disturbing others
[ 本帖最後由 雄心威龍 於 25/6/2014 07:17 AM 編輯 ]
作者:
May_Be_83 時間: 25/6/2014 07:05 AM 標題: 回復 #23 Kurofune 的帖子
因為佢已經俾人「頂」過一次,之後係個帖嘈,所以佢有意見,唔出奇。
人地係「新手」,原諒佢啦。
作者:
西人堅 時間: 25/6/2014 07:22 AM
鋪樓梯鋪到 D 水泥用晒
總之冇下次
有咩自己睇爬啦下
作者:
雄心威龍 時間: 25/6/2014 07:24 AM
原帖由 西人堅 於 25/6/2014 07:22 AM 發表
鋪樓梯鋪到 D 水泥用晒
總之冇下次
有咩自己睇爬啦下
謹記
作者:
yuricylau 時間: 25/6/2014 10:35 AM
頂價可以好大風險架
頂到一個高位 點知對方唔去就奶撻咯
作者:
May_Be_83 時間: 25/6/2014 10:42 AM 標題: 回復 #28 yuricylau 的帖子
不過另一方面,BID返黎之知原來係好馬咁就……
作者:
李澤楷 時間: 25/6/2014 11:42 AM
頂價是沒有問題.
因為是技術一種.
但大大聲同人講我而家出價是為左頂價既咁就抵俾人打囉.
作者:
hkcmlawrence 時間: 25/6/2014 12:45 PM
給新人雄心威龍(其實都五算新)的意見(離題的):
做人做事,對錯都好
應該委自己言論承擔
我不評論你的論點對錯
但下次可否五好del對話
搞到成個貼五知講緊what
觀點五同好平常
閃閃縮縮就沒有大將之風喇
作者:
CJ. 時間: 25/6/2014 01:04 PM
附二:如果成交時沒有馬格,馬主將會受到罰款,
如馬主成交後十五分鐘內騰出馬格,成交馬匹的擁有權仍是該馬主
否則會將馬匹重新拍賣
想杜絕季尾頂價,為左唔比人買到即食馬,寧願罰款都要頂既情況,其實係咪可以好簡單,將擁有權歸第2出價高果位馬主就行了,對嗎?
作者:
新水星 時間: 25/6/2014 01:08 PM
原帖由 CJ. 於 25/6/2014 01:04 PM 發表
附二:如果成交時沒有馬格,馬主將會受到罰款,
如馬主成交後十五分鐘內騰出馬格,成交馬匹的擁有權仍是該馬主
否則會將馬匹重新拍賣
想杜絕季尾頂價,為左唔比人買到即食馬,寧願罰款都要頂既情況 ...
第二高價果位以為買唔到,走去買左第二隻搞到冇錢/冇格的話又點算
作者:
CJ. 時間: 25/6/2014 01:48 PM
DEL
[ 本帖最後由 CJ. 於 25/6/2014 01:57 PM 編輯 ]
作者:
大關刀 時間: 25/6/2014 02:43 PM 標題: 回復 #32 CJ. 的帖子
季尾加大罰款可唔可行
但要定義何謂 "季尾"
作者:
駿先鋒 時間: 25/6/2014 05:53 PM
原帖由 CJ. 於 25/6/2014 13:04 發表
附二:如果成交時沒有馬格,馬主將會受到罰款,
如馬主成交後十五分鐘內騰出馬格,成交馬匹的擁有權仍是該馬主
否則會將馬匹重新拍賣
想杜絕季尾頂價,為左唔比人買到即食馬,寧願罰款都要頂既情況 ...
我認為這不可能。
第一,公市交易完結後, 只有最後合理出價者才會獲確認為唯一買家。
交易的進行只有買(最後出價馬主)賣(官方)雙方,當中不存在第三者。
第二,在交易結完的同時, 等同賣家已接受該馬主成為新買家。
馬匹的擁有權,在某程度上,當刻已轉移到買家身上。
所以,當交易完結後,買家決定點樣處置隻馬,已經係買家決定。
佢選擇彈鐘退貨,馬匹擁有權自然也回到原馬主(賣家/官方),
不可能直接交予第三者的。
第三者想再買, 當然要重新開始交易程序。
作者:
駿先鋒 時間: 25/6/2014 06:07 PM
原帖由 大關刀 於 25/6/2014 14:43 發表
季尾加大罰款可唔可行
但要定義何謂 "季尾"
先不管如何定義"季尾",
要如何定義犯規者有罪已有難度
有些馬主可能真是一時不小心, 遲左清格;
又或者一早係私交賣左馬, 但對方遲遲未confirm....
總不能將一些偶一為之的情況予以重罰,
除非馬主自爆, 否則很難定罪
再講, 點解去到季尾先要罰?
雖然季尾好多時係爭到白熱化, 但係要搞事ge,
無論季初, 季中都一樣有機會咁做。
一樣係搞事, 點解要等到季尾先罰?
其實我覺得咁樣做都係一種策略姐, 冇話唔著ge,
正如Hack-a-Shaq 送奧尼爾上罰球線, 有咩問題?
[ 本帖最後由 駿先鋒 於 25/6/2014 06:09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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