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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公開市場、私人市場條例部份更改 [打印本頁]

作者: EternitY    時間: 21/7/2006 07:26 PM     標題: 公開市場、私人市場條例部份更改

更新事項:

公開市場:

1) 成交價五百萬或以上的馬匹,須繳交成交價的10%作稅金。

2) 自購新馬 - A. 如果PPG屬於有評分、但未曾在港出賽;身份一律是自購新馬,必須以$600000作底價。
                   B. 如果PPG屬於沒有評分的新馬(曾在港出賽也在計算之列) ,必須以$700000 作底價。
                   C. 如果PPG已插班,假設已經出賽,便以四班評分計算標准去開價。
                 例如:大圓機:54分,開價必須係54x0.8=38萬。

私人市場:

1) 不得擅自要求對方代付稅金,違者初次罰款一百萬,之後加倍。
作者: laklak    時間: 21/7/2006 07:41 PM



QUOTE:
原帖由 EternitY 於 21/7/2006 07:26 PM 發表
更新事項:

公開市場:

1) 成交價五百萬或以上的馬匹,須繳交成交價的10%作稅金。

2) 自購新馬 - A. 如果PPG屬於有評分、但未曾在港出賽;身份一律是自購 ...

點解唔可以叫人幫我俾tax............
作者: 吉兆    時間: 21/7/2006 07:41 PM

咁樣設立個tax黎做咩....
作者: laklak    時間: 21/7/2006 07:42 PM



QUOTE:
原帖由 吉兆 於 21/7/2006 07:41 PM 發表
咁樣設立個tax黎做咩....

如果唔肯幫手俾tax

你可以唔幫我買ga ja~
作者: 吉兆    時間: 21/7/2006 07:43 PM



QUOTE:
原帖由 laklak 於 21/7/2006 07:42 PM 發表

如果唔肯幫手俾tax

你可以唔幫我買ga ja~

@@

依家野,你整番高個價咩得囉.
作者: laklak    時間: 21/7/2006 07:44 PM

我希望可以聽下主席的解釋~
作者: 吉兆    時間: 21/7/2006 07:49 PM



QUOTE:
原帖由 laklak 於 21/7/2006 07:44 PM 發表
我希望可以聽下主席的解釋~

你問我就得,依家野我諗出黎

如果你要人比稅既話,咁樣整出黎做咩先?

咁樣基本上同無視規則一樣....

我有諗過,做賣方既唔洗比稅,之不過只要有協調既話,有人想買一隻馬,你去出售,之後B君去買,咁樣B君唔洗比稅都可以有隻馬....
作者: laklak    時間: 21/7/2006 07:54 PM

但人可以有選擇的權利.......

我要求你俾稅,你可以選擇唔買..........

私人市場其實是自由市場,除左你地所講不合理交易,根本不應太多限制

邊個俾稅都是一樣~
作者: 吉兆    時間: 21/7/2006 07:55 PM



QUOTE:
原帖由 laklak 於 21/7/2006 07:54 PM 發表
但人可以有選擇的權利.......

我要求你俾稅,你可以選擇唔買..........

私人市場其實是自由市場,除左你地所講不合理交易,根本不應太多限制

邊個俾稅都是一樣~

咁樣下下叫人比稅做壞左條例又點?:ppp:
作者: laklak    時間: 21/7/2006 07:57 PM

你叫人俾稅

人地可以唔買~

呢個是自由市場,稅我唔反對俾............

但可以由買賣雙方adjust...........

如冇註明,就由你地所定的俾.........

根本我覺得完全不合理~
作者: laklak    時間: 21/7/2006 07:58 PM

我決定左

拿呢條例出來公投~

睇下大家的意見

雖然主席可以唔跟公投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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