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開市場、私人市場條例部份更改 [打印本頁]
作者:
EternitY 時間: 21/7/2006 07:26 PM 標題: 公開市場、私人市場條例部份更改
更新事項:
公開市場:
1) 成交價五百萬或以上的馬匹,須繳交成交價的10%作稅金。
2) 自購新馬 - A. 如果PPG屬於有評分、但未曾在港出賽;身份一律是自購新馬,必須以$600000作底價。
B. 如果PPG屬於沒有評分的新馬(曾在港出賽也在計算之列) ,必須以$700000 作底價。
C. 如果PPG已插班,假設已經出賽,便以四班評分計算標准去開價。
例如:大圓機:54分,開價必須係54x0.8=38萬。
私人市場:
1) 不得擅自要求對方代付稅金,違者初次罰款一百萬,之後加倍。
作者:
laklak 時間: 21/7/2006 07:41 PM
原帖由 EternitY 於 21/7/2006 07:26 PM 發表
更新事項:
公開市場:
1) 成交價五百萬或以上的馬匹,須繳交成交價的10%作稅金。
2) 自購新馬 - A. 如果PPG屬於有評分、但未曾在港出賽;身份一律是自購 ...
點解唔可以叫人幫我俾tax............
作者:
吉兆 時間: 21/7/2006 07:41 PM
咁樣設立個tax黎做咩....
作者:
laklak 時間: 21/7/2006 07:42 PM
原帖由 吉兆 於 21/7/2006 07:41 PM 發表
咁樣設立個tax黎做咩....
如果唔肯幫手俾tax
你可以唔幫我買ga ja~
作者:
吉兆 時間: 21/7/2006 07:43 PM
原帖由 laklak 於 21/7/2006 07:42 PM 發表
如果唔肯幫手俾tax
你可以唔幫我買ga ja~
@@
依家野,你整番高個價咩得囉.
作者:
laklak 時間: 21/7/2006 07:44 PM
我希望可以聽下主席的解釋~
作者:
吉兆 時間: 21/7/2006 07:49 PM
原帖由 laklak 於 21/7/2006 07:44 PM 發表
我希望可以聽下主席的解釋~
你問我就得,依家野我諗出黎
如果你要人比稅既話,咁樣整出黎做咩先?
咁樣基本上同無視規則一樣....
我有諗過,做賣方既唔洗比稅,之不過只要有協調既話,有人想買一隻馬,你去出售,之後B君去買,咁樣B君唔洗比稅都可以有隻馬....
作者:
laklak 時間: 21/7/2006 07:54 PM
但人可以有選擇的權利.......
我要求你俾稅,你可以選擇唔買..........
私人市場其實是自由市場,除左你地所講不合理交易,根本不應太多限制
邊個俾稅都是一樣~
作者:
吉兆 時間: 21/7/2006 07:55 PM
原帖由 laklak 於 21/7/2006 07:54 PM 發表
但人可以有選擇的權利.......
我要求你俾稅,你可以選擇唔買..........
私人市場其實是自由市場,除左你地所講不合理交易,根本不應太多限制
邊個俾稅都是一樣~
咁樣下下叫人比稅做壞左條例又點?:ppp:
作者:
laklak 時間: 21/7/2006 07:57 PM
你叫人俾稅
人地可以唔買~
呢個是自由市場,稅我唔反對俾............
但可以由買賣雙方adjust...........
如冇註明,就由你地所定的俾.........
根本我覺得完全不合理~
作者:
laklak 時間: 21/7/2006 07:58 PM
我決定左
拿呢條例出來公投~
睇下大家的意見
雖然主席可以唔跟公投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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