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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有關代馬主叫價~~~制度改革 [打印本頁]

作者: Running    時間: 14/12/2006 12:48 PM     標題: 有關代馬主叫價~~~制度改革

基於近期發現,有不少馬主,都會委托他人,於公市內「代其開帖買馬」。本會已經收到馬主投訴,指此種行為有被濫用、甚至有「檯底馬」之嫌,對其他馬主做成不公平競爭。

因此,本人與主席商議後,決定對代叫價制度,作出以下改革:

1)重新申請代叫價人士:
本人會重新開帖,要求所有申請代叫價的人士在這帖內重新申請。所有申請,都需要經過主席 或 本人批准,馬主們才能行使代叫價權!

2)規範代叫價功能:
在這次改革中,本人決定將代叫價行為作出規範。

當取得代叫價權後,於公市內要協助其他馬主代叫價,只能用於「出價」,不能「替其他馬主開帖買馬」!

於私交市場內的交易,更不能「由代叫價人士」,負責替該馬主進行「買」或「賣」的工作。

於掛牌區內,不能「由代叫價人士」,負責替該馬主「掛牌」旗下馬匹、以及替該馬主向買家商討買賣條件。

於問價區內,可以「由代叫價人士」,負責替該馬主「問價」,但不能替該馬主向買家商討買賣條件。

回收服務方面,同樣不能「由代叫價人士」,負責替該馬主「回收馬匹」!


3) 罰則:
假若有馬主犯了以上規則,初犯者會被罰款30萬、禁止個人、以及「代叫價代表」對其叫價馬匹的叫價權。

例:A馬主是B馬主的「代叫價代表」,假如A馬主替B馬主出帖買馬,除了向A馬主罰款10萬外、A馬主本身、A馬主所擁有的「B馬主代叫價人士」權利,都不能在該匹馬內行使。但B馬主本人,則可以繼續在該匹馬內叫價。

再犯者,會罰款100萬禁止個人、「代叫價代表」對其叫價馬匹的叫價權外、同時會禁止使用交易區所有服務一個月。(包括公市、私交、掛牌、問價及回收)

嚴重者,會即時取消其大亨馬主資格!

*本人亦假設一種情況會發生,就是有人會以各種途徑,取得「代叫價人士」本身在RW的賬戶名稱、以及登入密碼,登入後再借用他人身份買馬。此具已屬「欺騙行為」,為極之嚴重的罪行。本論壇的監察系統,會偵察到IP地址,如果發現有人作出這種行為,本人會即時「永久終止」該人在RW的賬戶、及「永久禁止」該人進入RW。

敬請各位馬主,不要以身試法。就算與本人認識多久,如有犯法,本人都一概加以重罰,以收阻嚇作用!

本例由今日1:30分起,即時生效。同時有兩星期寬限期,讓大家適應,直至12月28日(星期四)晚上十點為止。之後便會嚴格執行以上規則!

[ 本帖最後由 Running 於 14/12/2006 03:32 PM 編輯 ]
作者: 西人堅    時間: 14/12/2006 12:51 PM

真係多謝羅生 wor:fffff: :lll::fff:
作者: tinsley113    時間: 14/12/2006 12:54 PM

繼續係授權三位馬主嗎?  還是其他?
作者: hkcmlawrence    時間: 14/12/2006 12:54 PM



QUOTE:
原帖由 西人堅 於 14/12/2006 12:51 PM 發表
真係多謝羅生 wor:fffff: :lll::fff:

五使多謝
應該的:fff:
跑步兄弟明顯的話中有話:fff:

[ 本帖最後由 hkcmlawrence 於 14/12/2006 12:56 PM 編輯 ]
作者: Running    時間: 14/12/2006 12:57 PM



QUOTE:
原帖由 tinsley113 於 14/12/2006 12:54 PM 發表
繼續係授權三位馬主嗎?  還是其他?

係前者。

今次申請如果有轉o既話,就請你而家轉埋啦!
作者: Running    時間: 14/12/2006 01:05 PM



QUOTE:
原帖由 hkcmlawrence 於 14/12/2006 12:54 PM 發表

五使多謝
應該的:fff:
跑步兄弟明顯的話中有話:fff:

係你諗多o左o者:fff:
作者: taxi2003    時間: 14/12/2006 01:13 PM



QUOTE:
原帖由 hkcmlawrence 於 14/12/2006 12:54 PM 發表

五使多謝
應該的:fff:
跑步兄弟明顯的話中有話:fff:

你想講咩??:fff: :fff:
作者: 西人堅    時間: 14/12/2006 01:13 PM



QUOTE:
原帖由 hkcmlawrence 於 14/12/2006 12:54 PM 發表

五使多謝
應該的
跑步兄弟明顯的話中有話:fff:

唔好亂諗:fff:,
作者: hkcmlawrence    時間: 14/12/2006 01:15 PM



QUOTE:
原帖由 西人堅 於 14/12/2006 01:13 PM 發表


唔好亂諗:fff:,

明白:fff:
作者: 西人堅    時間: 14/12/2006 01:15 PM



QUOTE:
原帖由 hkcmlawrence 於 14/12/2006 12:54 PM 發表

五使多謝
應該的:fff:
跑步兄弟明顯的話中有話:fff:

駛唔駛叫 大亨方面 分番 d 俾你:fff::fffff:
作者: Running    時間: 14/12/2006 01:17 PM



QUOTE:
原帖由 西人堅 於 14/12/2006 01:13 PM 發表


唔好亂諗:fff:,

都係西人堅明白事理:eee:
作者: hkcmlawrence    時間: 14/12/2006 01:19 PM



QUOTE:
原帖由 西人堅 於 14/12/2006 01:15 PM 發表


駛唔駛叫 大亨方面 分番 d 俾你:fff::fffff:

五使:fff:
此條例根本五關我事:fff:
作者: taxi2003    時間: 14/12/2006 01:20 PM



QUOTE:
原帖由 hkcmlawrence 於 14/12/2006 01:19 PM 發表

五使:fff:
此條例根本五關我事:fff:

呢條例好似冇人有著數wor....:fff: :fff:
作者: hkcmlawrence    時間: 14/12/2006 01:25 PM



QUOTE:
原帖由 taxi2003 於 14/12/2006 01:20 PM 發表

呢條例好似冇人有著數wor....:fff: :fff:

我淨系知道有人好五著數:fff:
作者: 西人堅    時間: 14/12/2006 01:26 PM



QUOTE:
原帖由 taxi2003 於 14/12/2006 01:20 PM 發表

呢條例好似冇人有著數wor....:fff: :fff:

係架:fff: :fff:

le d 咪叫損人不利己 law:fff:
作者: taxi2003    時間: 14/12/2006 01:30 PM



QUOTE:
原帖由 hkcmlawrence 於 14/12/2006 01:25 PM 發表

我淨系知道有人好五著數:fff:

咁黑心ga你....:fff: :fff:
作者: 帶來吉利    時間: 14/12/2006 02:40 PM

重有1個問題 要提出

好多新馬主 [批左] 都一開始就係咁亂買馬
嚴重 破壞 公市買馬 價格!!

有個重要話 連咩血統都唔知就出價先
明顯玩野!
e點相信好多人都會認同

強烈提議: 新馬主登記後 第1星期 只可最多買2隻馬
[個個一登記完.就出成5-7個post買馬/一係就係人地貼 出價破壞 推到高價後 就走人]


1星期之後就 回復5隻馬身份

作者: 畢菲特    時間: 14/12/2006 02:43 PM



QUOTE:
原帖由 帶來吉利 於 14/12/2006 02:40 PM 發表
重有1個問題 要提出

好多新馬主  都一開始就係咁亂買馬
嚴重 破壞 公市買馬 價格!!

有個重要話 連咩血統都唔知就出價先
明顯玩野!
e點相信好多人都會認同

強烈提議: 新馬主登記後 第1星期 只可最多 ...

但係我專突擊d新馬主....:fff:
作者: 畢菲特    時間: 14/12/2006 03:39 PM



QUOTE:
原帖由 帶來吉利 於 14/12/2006 02:40 PM 發表

重有1個問題 要提出

好多新馬主  都一開始就係咁亂買馬
嚴重 破壞 公市買馬 價格!!

有個重要話 連咩血統都唔知就出價先
明顯玩野!
e點相信好多人都會認同

強烈提議: 新馬主登記後 第1星期 只可最多 ...

你講緊係團友呀??...一日買5隻馬:yyy:
作者: 帶來吉利    時間: 14/12/2006 04:06 PM



QUOTE:
原帖由 畢菲特 於 14/12/2006 03:39 PM 發表


你講緊係團友呀??...一日買5隻馬:yyy:

我一早就唔同意 , 登記成功就狂買馬

我覺得 要快d立法:jjj:
作者: 飛神    時間: 14/12/2006 04:52 PM

申請人 : 飛神
申請授權代叫價馬主 : kamkam , kris
作者: Running    時間: 14/12/2006 04:54 PM



QUOTE:
原帖由 飛神 於 14/12/2006 04:52 PM 發表
申請人 : 飛神
申請授權代叫價馬主 : kamkam , kris

申請唔係呢度,去返行政處理區搞。

http://racingworld.no-ip.org/redirect.php?tid=35575&goto=lastpost#lastpost
作者: 魚仔餅    時間: 14/12/2006 10:55 PM



QUOTE:
原帖由 帶來吉利 於 14/12/2006 04:06 PM 發表

我一早就唔同意 , 登記成功就狂買馬

我覺得 要快d立法:jjj:

只可以咁溝,有d人狂買馬完就走人:f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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