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社工涉姦雲南院童 公然做愛 港滇「連線」網絡性愛 不避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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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238hornet
時間:
30/11/2010 12:42 PM
標題:
社工涉姦雲南院童 公然做愛 港滇「連線」網絡性愛 不避旁人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1129/4/lihl.html
【明報專訊】49歲香港社工李國華在雲南開設孤兒院後,涉強姦未夠12歲的院童奪其貞操,並以物質利誘,促使對方兩年來甘願供他泄慾。社工被控多項性侵犯罪在港受審,控方指出,社工公然在其他院童面前與女童做愛,甚至用網絡鏡頭「港滇連線」,與女童大玩網絡性愛。
不良於行的被告李國華(49歲)昨獨自撐著拐杖上庭受審。他被控強姦、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作出猥褻行為及非禮等共7罪,案件共涉兩名雲南西雙版納自治州勐海縣象山鎮景龍路「仁愛兒童之家」的女院童X及Y,她們現時已16及18歲,稍後將會出庭作供。
威迫利誘11歲女童
控方指出,1994年出生的X,家有一姊一妹,2003年因父親被判監,母親難以照顧而送她到被告創辦的仁愛兒童之家。每天X下課後即返回宿舍,與另外19名女院童和7名男院童由保母照顧起居飲食。
X指出,11歲讀小五時,一次朋友致電叫她到附近的旅舍,她到達後只見朋友與被告在場,被告給錢其朋友著他往買東西吃,之後就推她到床上把她強姦。事後被告打賞她及其朋友100元人民幣,並要她服避孕丸,又恐嚇她若不合作就趕她走。
自此,被告對X特別寵愛,給她衣服、金錢、mp3機和銀行卡,更把其房間鎖匙交給X,讓她在被告回港的時候使用房內電腦。控方指出,在威迫利誘下,X自此常與被告做愛,其中一次被告帶X和院童到鄰鎮打洛鎮一招待所,即使房內有另外兩院童,被告仍然與X做愛。另一次被告帶一院童回布朗山家鄉,又重施故技,連續兩晚在招待所房間內,無視另外兩院童在場,蓋著被子與X做愛,旁邊的院童則繼續看電視。
院童目睹鏡頭前自瀆
一次被告身在香港,X與其他女童到被告在仁愛兒童之家睡覺,惟半夜其他院童醒來,發現被告透過電腦網絡鏡頭與女童進行網絡性愛,兩人在電腦前脫掉衣服,被告更在鏡頭前自瀆。
另一女童Y指被告曾於她15歲某天、於宿舍睡覺時,走進其房內摸她的胸部,直至被她推開才停止。
港義工聞惡行報警
2008年被告在港被捕後,警方去年4月安排法醫為X檢查,發現其處女膜已完全撕裂。曾捐助被告的仁愛兒童之家約10萬元的港人義工岑丹鳳昨日作供,表示2007年經「好心網」介紹,認識到被告開辦的香港施比受協會,聯絡他希望認捐。她曾於07年及08年三度飛赴西雙版納監察院舍,因收到院內保母電話而往報公安及報警。她承認曾與被告帶院童往泳池玩,見他們相處融洽,也看到被告帶很多用品回宿舍,院舍內部分地方設有閉路電視。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8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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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畢菲特
時間:
4/12/2010 10:48 PM
QUOTE:
原帖由
p238hornet
於 30/11/2010 12:42 PM 發表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1129/4/lihl.html
控方指出,1994年出生的X,家有一姊一妹,2003年因父親被判監,母親難以照顧而送她到被告創辦的
淫愛兒童之家
。每天X下課後即返回宿舍,與另外19名女院童和7名男院童由保母照顧起居飲食。
:fff: :eee: :yyy:
作者:
p238hornet
時間:
4/12/2010 11:19 PM
我同依個人識了一日,做了一日朋友,冇聯絡了:ppp:
唸返果日發生的事,都好恐怖:hhh: :ccc:
我唸緊寫唔寫好:ppp:
作者:
真誇張!嵩哥
時間:
5/12/2010 01:22 AM
標題:
回復 #3 p238hornet 的帖子
呢D賤人 一定唔可以容忍 講出黎警剔後人都好:jjj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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