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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薪董事小組今日完成了對「俊利好」於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星期三沙田賽事楓樹讓賽的跑法及騎法之研訊。「俊利好」的騎師杜鵬志及練馬師蔡約翰今日均進一步作出證供。該駒的馬主譚仲流先生是日亦作出證供,而練馬師霍利時亦請求准許出席研訊,擔任杜鵬志的品格證人。
杜鵬志被指控違反香港賽馬會賽事規例第
99(2)及
(3)條,事緣他作為「俊利好」在該場賽事的騎師,沒有於整場賽事中採取一切合理而又可容許的措施,確保給予其坐騎十足爭勝機會,或取得最佳名次。
對騎師杜鵬志的指控詳情為:
- 過了八百米處時,他留居馬群後列及「神劍金剛」內側,而當時在「神劍金剛」與「聰明小子」內側有機會讓他改善位置。
- 在八百米處至五百米處,他繼續居於馬群後列及「神劍金剛」內側,沒有採取任何措施取位上前,而當時在「神劍金剛」與「聰明小子」內側一直均有空位。在此騎法下,「俊利好」未能改善位置進佔「冠威星」後面,而小組認為他當時有機會這樣做。
- 在五百米處之前未能改善位置進佔「冠威星」後面之後,他在五百米處至二百五十米處沒有使用足夠力度策騎,以便讓「俊利好」於三百五十米處至二百五十米處在「驃騎」與「興緻高」之間望空,而小組認為他當時有機會這樣做。
- 由於在八百米處至二百五十米處策騎時缺乏主動、努力或足夠力度,他沒有採取一切合理而又可容許的措施,確保給予「俊利好」十足爭勝機會。
騎師杜鵬志否認有關指控。然而,小組在考慮過所有證據及陳詞後,裁定對杜鵬志的指控成立,因此判罰杜鵬志停賽(十一個香港賽馬日)直至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星期四才可再次出賽。此項停賽罰則即時執行。小組著令杜鵬志於九月二十六日沙田賽事中因不小心策騎被判停賽的罰則與此項停賽罰則同期執行。
小組告知蔡約翰,他在此項研訊中所作的證供已被記錄。小組並告知譚仲流先生,他在此項研訊中所作的證供已獲接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