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稱有份來港參與《寒戰II》拍攝的內地電影從業員,涉嫌在酒店房內強姦欲當演員的年輕美女案,廿六歲女事主X昨於高院接受辯方盤問。X指被告在微博自稱是內地網絡電影《仙班校園》的副導演,指有角色適合她,二人又剛巧在港而相約吃飯見面。事主又稱去酒店房前,被告曾稱影圈有「潛規則」,想做好演員「需好好表現」與導演打好關係及陪睡。事主強調思想保守,亦不會遵從該潛規則;只因見被告「一本正經」,才肯隨他上房取電影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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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六歲被告陳鑫,被控去年十一月廿四日在中環文華東方酒店房內強姦廿六歲女事主X,另被控今年一月及三月九日,慫恿X在法律程序中隱瞞證據而涉及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
辯方質疑指,被告陳鑫早已發送該些電影資料予X,當時亦無叫X上酒店房,X根本毋須跟隨;惟X肯自願上房,是因她要遵循「潛規則」及對被告有好感。X回應指:「不可能」,並解釋因早前收到的電影資料是《七星靈童》而非《仙班校園》,故決定上房查看資料。
X又指堅信自己可在「保持原則」下,仍有機會靠實力取得角色,又因見被告一本正經,加上文華東方是五星級酒店,有很多遊客,她不覺得有危險才上房。辯方指入房後,被告從無阻止她離開,且先傾談逾半小時並同坐床邊看維港夜景,期間被告吻她,她則指「太快啦,需適應一下」,但仍無走。X對辯方此說法:「說得挺浪漫」,但她當時卻一直想走,只是被告在拖延。辯方又指X曾稱用腳踢被告下體,但他沒反應,但X的鞋頭很硬,被告不可能無反應;X反駁指,是因用膝蓋踢被告且並非「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