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開市場加時條例:
對於踏入加時時段(即9:55分或之後)的「第一口叫價」是否需要5萬或以上,本人詳細調查過之前公市的交易記錄後,決定條例修改為
「由9:55分開始,每口叫價必須是5萬或以上」。
例子:
A馬主在9:54分,於「自然好」的帖子內叫價130萬;當踏入9:55分後,其他人的叫價,都必須要135萬 或 以上,方為有效叫價。
假若有人犯規,罰則與之前的規則一樣。
2) 回收條例:
基於之前發生多次「馬主於成交時沒有馬格,但已經在交易時間完結前已申請回收,版主卻未確認」的情況,因此本人決定在回收條例中,新增一條新例:
馬主在截止成交前,假若已申請回收馬匹,就算版主未確認,都已經算是騰出馬格。
不過必須與以下條例配合:
附一:如果成交時沒有馬格,馬主將會受到五十萬罰款,
如馬主成交後十五分鐘內騰出馬格,成交馬匹的擁有權仍是該馬主
否則會將馬匹重新拍賣
否則本會職員可以向犯規馬主作出懲罰。
敬請交易市場各版主留意及執行新例。
生效日期:2007年1月22日晚上10:00分。
By 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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